因实训教学需要,现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钢琴实训室搬迁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2. 项目名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钢琴实训室搬迁项目
3. 项目地点:搬迁起点为汕头市金园路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教学二号楼八楼数码钢琴室;搬迁终点为院本部第三实训7楼教室(具体地点待定)。
4. 采购内容:将金园校区教学二号楼八楼数码钢琴室全部设备(50套电子琴含琴椅、教师讲台、五台木钢琴、教学板、投影仪、电动幕布、多媒体电脑等),安全搬迁至院本部第三实训7楼教室,并完成安装调试、强电布线、地面线槽敷设等全部工作,具体详见附件《需求明细表》。
5.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25643.00元(人民币贰万伍仟陆佰肆拾叁元),超出该预算的报价无效。
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项目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报价要求
1.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报价包含拆卸、搬迁、运输、安装、调试、辅材、人工、售后、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 供应商须按附件《需求明细表》逐项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仅对部分内容报价的作报价无效处理。
3. 报价表须打印填报,手写、涂改内容无效。
四、质量验收与售后服务
1. 供应商须确保所有辅材符合约定规格,搬迁设备完好无损、安装调试后正常运行,完全满足实训教学使用要求。
2. 项目完工后,采购人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须限期整改,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 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30天免费售后保障期,期内接到故障通知须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场处置。
五、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下午17:00前,逾期提交作无效处理。
2. 提交方式:报价文件(分项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承诺函,所有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为完整PDF文件,发送至邮箱o_ystyx@stpt.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XX公司-电钢琴实训室搬迁项目报价文件”。
六、评审规则
本项目由项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在同一时间开启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对供应商及其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项目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供应商报价相同,则由项目评审小组依据供应商的资质条件、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审确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592842350
八、附件
2.
附件2:电钢琴实训室搬迁项目情况说明书(2).docx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