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广东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 师资培训课程视频拍摄及制作项目采购询价函

共有10位读者访问过此文发文部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23-05-24 08:57:07发布人:主站复审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拟就所需“广东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之师资培训课程视频拍摄及制作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文化旅游学院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师资培训课程视频拍摄及制作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内容:

1、劳动教育基地师资培训课程视频的拍摄与制作不少于5条,服务内容包括:拍摄场景布置、视频拍摄、剪辑、配音、原创音乐、动画特效、和后期制作。

2、视频规格要求: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并提供全部素材,成片支持3米*4米(或以上)LED大屏幕播放,音频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压缩,灯光效果运用准确,采用MP4或AVI或MOV格式视频文件封装,开场动画总共不低于30秒;

3、现场视频拍摄服务团队人员不得低于5人(包括跟队人员2名、统筹人员1名、审核人员1名、设备后勤人员1名以上),并提供名单;

4、后期视频制作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3人(包括后期制作人员2名、制作审核人员1名),并提供名单;

5、现场服务团队人员共同配合采购方一起办公不得低于30天,并按照采购方要求在合同期内无限次在汕头市区拍摄、制作、修改等服务;

6、制作完成1年内,必须根据采购方需要随时对视频内容进行更新;

(五)预算金额(元):22000.00

项目费用最高限价为22000元,报价金额为包干价、含税费、运费、拍摄制作费,超出该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六)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先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付款后,根据项目所需时间进度,负责项目所有课程的拍摄和花絮视频的制作。

(七)供货方式:供货方必须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视频的拍摄和制作。

二、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拥有独立的拍摄设备、灯光设备、脚架设备、稳定器设备、录音设备等。

4.供应商具备良好信用记录,在提交报价文件时需一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下载的信用记录情况,在报送企业资质、报价表等材料的扫描件时一同盖章报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报价要求

1.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2.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下载的信用记录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表格式如下(可自制),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报价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于2023年05月28日前发送到文化旅游学院邮箱(o_rwskx@stpt.edu.cn)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报价金额(元)

小写:¥            元,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公章)

 

(三)询价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菲

2.联系电话:0754-88634486  13553392222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文化旅游学院

2023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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