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简章

时间:2026-04-30浏览:10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著名侨乡、国家经济特区—汕头。作为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汕头地处韩江、榕江、练江出海口,素有“华南要冲、岭东门户”之称,也是广东省距离台湾最近的城市。2020101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汕头经济特区考察,为特区发展注入强劲动力。20212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为学院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学院是一所综合类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培育单位和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学校。学院设有校本部、金园校区、新津校区和东墩校区四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66亩。下设电子信息学院、先进制造学院、财经商贸学院、应用外语学院、建设生态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8个二级学院,开设47个专业。其中,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与机电一体化专业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展“3+2”本科层次人才培养。目前全日制在校生约1.4万人。从2024年开始,商务英语专业与英国桑德兰大学开展学分互认中外联合培养项目。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招生专业专业代码招生计划学制
试点类型地市
1文化创意与策划601403退役军人学徒制汕头
2文化创意与策划602403退役军人学徒制潮州


四、学籍管理

专项试点班学生在2026年秋季入学,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高校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6 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

五、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5710:001016:00,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在“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填报志愿、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

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我校咨询并明确。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六、入学采用的考核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及录取规则

    (一)考核方式: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我校按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组织命题,根据高职自主招生选拔性考试的特点,适当增加试题区分度。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 100分。

  (二)考试时间:2026516日下午1500—1700

  (三)考试地点: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  

  (四)录取原则:考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1.当同类人员投档总分相同时,有技能证者优先录取。

2.当同类人员投档总分相同时,且没有技能证书的情况下,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原则上,拟录取的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七、收费和资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学费为5250/.生。

    (二)专项试点班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202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

   (四)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860773788630402、83582572

      咨询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