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招生征集志愿的公告

时间:2023-04-04浏览:10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招生征集志愿的公告

一、征集志愿资格线为:

(一)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依学考成绩录取”)

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40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40分、体育术科170分。

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30分、音乐术科15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30分、美术术科150分。

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25分、舞蹈术科150分。

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14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85分。

(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证书”)

3+证书”(专科)中职生:文化科总分85分。

3+证书”(专科)退役士兵:文化科总分75分。

二、征集志愿考生范围:

(一)凡参加了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且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总分(下称“学考成绩”)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依学考成绩录取”征集志愿填报。

(二)凡参加了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总分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并符合招生院校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等要求,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3+证书”征集志愿填报。

三、志愿征集时间及办法:

4412:00612: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填报征集志愿。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4612:00-14: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四、征集志愿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