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生报到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17浏览次数:8764

一、新生入学须携带的资料

1、录取通知书(须到当地派出所确认身份证号码);

2、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并于报到当日上交各学系);

3、小1寸照片10张;

4、党团关系资料;

5、广东省户籍的男生须上交兵役证。

备注:新生一般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有需要迁移户口的,请在新生报到时将户口交新生所读系。

 

二、缴费、注册、报到办法

1、新生缴费办法、收费标准、报到时间、报到校区详见附件一

2、按附件二的报到流程进行现场报到。

备注:未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所就读学系请假,若在918日之前仍未到校注册且未请假者,将按规定注销入学资格

 

三、贫困认定及助学贷款申请

详见录取通知书附带的资助材料,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条件允许的新生建议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四、应征入伍新生须知

根据国家关于《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 (试行)》的规定:入伍高校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应当由入伍高校新生本人(或者委托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到入伍地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由县级以上征兵办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申请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并将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由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以在退役当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广东省应征入伍的新生请于918日前将应征入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各项资料通过EMS寄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15041,联系人:老师,电话:0754-8863040288607737。若未按时上交保留学位等相关材料所造成的学籍注销等相应后果由新生自行负责。

 

五、交通、电讯服务

1、交通服务(详见附件三),未尽之处,建议使用网络电子地图。

2、电讯服务

为方便学生,在新生入学期间,学院引入移动、联通和电信公司在各校区设点,推出新生购买手机返话费、话费充值及宽带等优惠活动。

 

六、各校区通讯地址

  院 本 部地址:汕头市濠江区东湖

  金园校区地址:汕头市金园路23

  新津校区地址:汕头市汕充公路(外充公路)48

  东墩校区地址:汕头市南墩蛇针路8

 

七、学院各系(部)联系方式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传  真

学院办公室

075483582511

075483582500

教务处

075483582510

 

招生办

075488630402

075488607737

学生工作处

075483582516

 

计划财务处

075483582518

 

东墩校区

075488670571

 

机电工程系 

075483582569

 

计算机系  

075483582521

 

经济管理系 

075483582520

 

人文社科系

075488634486

 

外语系    

075483582522

 

新津校区

075488800901

 

学前教育系

0754--88632448

 

艺术体育系

075483582519

 

自然科学系

0754886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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