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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生态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建设生态学院  发布时间:2024-04-07  阅读:11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生态学院班主任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地规范建设生态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学生管理机制,特制定《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生态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专兼职辅导员、行政教辅人员及专业教师。

第二章  学生管理模式

第一条  我院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队伍形成以“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贯彻学院党委有关学生管理的要求,学生科具体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参与各教学班级日常管理”的管理模式。

第三章 班主任的设置与聘任

第二条  我院专兼职辅导员均需承担班主任工作;选聘专任教师和行政教辅人员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坚持“自愿报名与学系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每年暑假前,先由教师自愿向学生科科长报名,若报名人数少于需求数,再从有职称需求的专任教师、行政教辅人员中按年龄由小到大的次序推荐班主任,学院根据每年学生人数和教学班总数,综合教师年龄、入职时间等因素确定班主任人数。学生科根据班主任老师的专业方向统筹安排带班班级,并于每学期末组织填写本学期《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备案名册表》(附件1),备案记录将作为职称评聘依据。

第三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专兼职辅导员每学期负责学生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200人;专任教师或行政教辅人员承担班主任工作,需负责1-2个教学班的日常管理,聘期原则上为一年(参照《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系列职称评教标准条件(2021修订)》)。  

第四条 原则上要求55周岁(聘任年)及以下专任教师、以及有职称需求的行政教辅人员担任班主任;鼓励其他教师报名担任班主任。

第四章  班主任工作职责

第五条 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大学生的政治定力和道德素质,强化学生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积极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习党的重要理论知识,引导和鼓励要求进步的学生积极向党团组织靠拢。

第六条 协助做好新生入学工作。组织新生认真学习《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引导新生了解大学校园的学习、生活模式;协助学院做好新生入学心理测试、新生入学教育课程学习、新生入学主题班会召开等工作;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内容的宣讲,及时向学生讲解学院相关奖惩政策、资助政策、征兵入伍政策等,掌握新生思想、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尤其是重点关注对象,做好新生的第一生活导师,帮助新生顺利完成从中学到大学的过渡。

第七条 组织做好班级建设。指导班级开展班干、团干遴选工作,并进行培养、监督;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做好班级学风考风建设,帮助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注学生考勤动态,做好旷课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跟进工作,并及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表》(附件2);了解学生对学校管理和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反馈;配合学院组织召开各类主题班会并及时完成《班会记录》(附件3)。

第八条 协助做好学生党务、团建、资助、就业等各项事务的班级层面督促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各项文体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向党团组织靠拢,推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督促班级党(团)员按时做好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和党(团)费缴交工作;督促班级学生及时配合学生科关于奖、助、贷等工作安排;毕业班班主任要协助做好毕业生的实习材料催缴、文明离校思想教育等工作。

第九条 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重点开展疫情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宿舍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教育;加强对班级参加重大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加强班级在重大政治事件期间和政治敏感期的安全稳定教育,及时关注校园舆论动态和学生思想动向,确保班级的政治方向正确。协助学生科处理危机事件及学生突发意外事故,及时掌握危机事件或学生突发意外事故信息并向院领导汇报,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协助做好应对措施及后期总结研究分析。

第十条 及时掌握班级学生学籍动态(休学、退学、复学或入伍),对提出休学或退学的学生,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确认,将联系结果反馈给学生科,并指导、督促学生及时填写《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附件4),并到校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做好特殊学生关爱工作。尽早排查并建立特殊学生(身体残疾、重大疾病、心理异常、家庭贫困及其他特殊情况)基础档案,对残疾、疾病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加强日常联系,帮助其解决或反映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对心理异常的学生,要保持密切关注,加强与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和学生家长的联系,做好跟进,并视实际需要做好劝其就医、休学等思想工作。

第十二条  认真执行学院要求的行政值班工作,做好全科夜自修考勤、晚归学生检查记录工作。值班期间做好学生临时事务处理,出现问题应第一时间上报学院领导和学生科。

第十三条 精准掌握班级教室、宿舍分布情况,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一次,了解学生宿舍生活,同时进行宿舍纪律和宿舍文明的教育及监督,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 做好学院安排的各个特殊时期(如学生返校疫情防控时期、创文时期、预防登革热时期等)的其他任务,完成学院临时分配的学生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章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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