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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职院金园校区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自然科学系  发布时间:2019-08-03  阅读:11

汕职院金园校区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

申请部门



联系电话


信息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信息显示位置

金园校区:□实验楼 □ 学前教学楼 □阶梯教室

          □会议室(说明:请在显示位置相应方框内打“√”)

申请事由及发布内容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意见

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名:


校区管理

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名:


分管院领导意见申请部门

签名:   

备注



说明1、信息发布申请部门需提前填写《LED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申请表》,由部门及校区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学院办公室负责内容的审定、备案及发布。

 2、信息发布申请部门需对发布内容负责,发布内容必须“规范、真实、严谨”,不得违反

有关法律法规。

3LED电子显示屏正常播放时间为:上午7:30—10:00,节假日、寒暑假期间一般不予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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