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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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学前教育系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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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

专项招生简章

一、项目简介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深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加强幼儿园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在汕头市教育局的统筹下,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在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潮南区职业技术学校等3个中职学校设立教学点,学制3年,合格毕业生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专业

教学点名称

教学点

地址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招生计划

(人)

学费

(学年)

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汕头市金园路25

学前教育(师范)

670102K

3

400

4800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

汕头市澄海区登峰路(上坑居委北侧)

400

汕头市潮南区职业技术学校

汕头市潮南区陈沙公路

380

三、招生对象

符合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补报名条件的符合条件的汕头市在职在岗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统一推荐出具在职证明),并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专项招生。

四、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材料

(一)高考报名、填报志愿时间:108900151700

1.拟报名考生登陆“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pgks)”,阅签诚信承诺书,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志愿(考生仅可选择填报1类招生计划,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关系等信息

2.考生完成预报名后获取高考报名号,绑定手机号,并通过省考试院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等完成网上预报名。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在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自行打印高职扩招资格审核表。

注: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参保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930日)。参保证明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

(二)资格复核时间:1018:30—17:00108900101617:00

幼儿园在职教师考生资格由幼儿园所在地市教育局组织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复核由我院组织开展。我院在以上时间段进行资格复核(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上交复印件即可),复核的资料为考生的户籍信息、学历信息、幼儿园在职教师身份等。考生一经报考院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我院留存考生资格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备查。我院各教学点同时也是资料复核点,请考生根据生源地选择资料复核点办理复核手续。

资料复核点

地址

生源地

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

汕头市金园路25

龙湖区、金平区、濠江区

汕头市澄海职业技术学校

汕头市澄海区登峰路(上坑居委北侧)

澄海区、南澳

汕头市潮南区职业技术学校

汕头市潮南区陈沙公路

潮阳区、潮南区



五、测试时间、测试方式、测试内容、测试地点、测试费用

(一)测试时间:20191019日上午9-10

(二)测试方式:笔试(满分值:100分)

(三)测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由我院自主命题组织开展合并同卷进行。

(四)地点:在复核材料的教学点进行考试。

(五)测试费用: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生须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纳测试费。

(六)取得与学前教育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报考我院,经我院核实资格并公示后,由我院免试录取。


六、人才培养方式

(一)教学地点:中职学校。由教学地点进行日常教学管理。

(二)学籍管理: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扩招专项的学生符合我院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我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重要提示: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三)学习形式:我院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方式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开展“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

七、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

(一)录取时间:20191023-25

(二)录取原则:录取时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原则上,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笔试/面试)不得低于40分。

八、入学时间

春季入学,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60773788630402

邮箱:szyzsb1@163.com

网址:http://www.stpt.edu.cn/zs/mai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