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学校“十佳心理委员”、二级学院(校区)“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人:心理与教育教学部复审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校区:

    为加强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我学校-二级学院(校区)-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的建设,提高学生心理委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和危机预防等方面的作用,按照《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委员管理规定》的评选标准及程序,评选出2025年学校“十佳心理委员”、二级学院(校区)“优秀心理委员”。现决定授予胡小燕10名同学2025年学校“十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授予王晓霖110名同学“二级学院(校区)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希望荣获表彰的心理委员再接再厉,协助做好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绩。

(汕职院心〔2025〕9号)关于表彰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学校“十佳心理委员”、二级学院(校区)“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