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职院科[2019]56号
关于组织申报汕头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汕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汕头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详见附件)的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积极组织相关教师(科研人员)参加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1.汕头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种类型;
2.课题须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学科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的目标等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课题研究的主攻方向。如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中职学校资源优化整合、新时代新高职高质量发展(办学新定位、问题与对策、路径选择)、新时代高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职院校的课程改革或专业建设、高职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等。申报研究的课题需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切实解决教育教学中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符合上述要求的课题优先立项。
二、申报资格
1. 申报者须具有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能力,能组织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 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不具备中级职称的课题申报者必须有两位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提供书面推荐意见。课题组成员(不包括主持人在内)原则上不超过 12 人;
3. 申报者如已承担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尚未结题的,不得再申报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年度课题。
三、申报程序
1.本次课题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于2019年10月30日前先向科研设备处提交“课题申报初审表”(见附件3),以便进行初步审核,完成后续申报。
2.纸质申报材料的提交:申报者从平台系统用 A4 纸双面打印《汕头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四份,于2019年11月26日17:00前提交至科研设备处。若申报数量超过我院申报限额则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并将符合申报要求和格式规范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盖章,报送汕头市教育局,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四、特别提醒:
1.重点课题的申报者原则上要求曾经主持过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课题并提供结题证明材料;
2.本年度不提供课题申报指南,申报者应结合实际情况自拟课题名称;
3.课题名称应采用“……的研究”的形式表述,不超过20个字,不要用分段形式(论文式)的标题,不要有标点符号(专有名词除外)出现,尽量不要用副标题,最好能体现课题的研究范围、对象、内容等要素。
请准备申报的教职工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希媛:13715886775(666775) 邮箱:kycpm@126.com
办公电话:0754-83582573
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汕头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附件2. 汕头市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推荐指标分配
附件3. 汕头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科研课题申报初审表
科研设备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