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职院教[2019] 72号
关于启动2019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系、校区: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鼓励学生发挥个性和特长,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我院2019级新生转专业工作即将开始。请各系、校区按照《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汕职院发〔2015〕47号)要求,认真做好2019级学生转专业的组织落实、审查工作。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新生需在10月23日前向所在系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各学系需在10月29日前完成转专业申请材料的核对和认定,作出是否同意转入、转出的初步意见后于10月30日前送交学院教务处汇总审核,以便及时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19年版)
2.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学院XXX系学生转出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学院XXX系学生转入专业资格审核汇总表
4.2019年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各类型专业录取平均分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