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科系  发布时间:2019-07-30  浏览次数:10

汕职院教[2019]39


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

通   知

各系、部、校区:

根据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度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原则上安排在2019627日至201973日(即19周周四至20周周三)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段:上午8101150;下午14001630

 2、考查科目

由开课系于627日前(19周周四)自行安排各班在上课时间进行。

 3、考试科目

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专业课考试科目:627日(星期四)结束功课,最后一门科目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73日(星期三)。

其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由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请各系、部将电子档考试安排表18周周五前发送至教务邮箱(szyjwc4@163.com)备案。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1、《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院本部627日上午(19周周四);各校区628日上午(19周周五),具体安排由外语系负责。

2、《教育学》考试时间为:627日下午(19周周四),具体安排由心理与教育教学部负责。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时间为: 71日午(20周周一),具体安排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负责。

4、《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时间为:院本部72日、3日全天(20周周二、周三);新津校区72日全天(20周周二);东墩校区72日上午(20周周二); 金园校区73日上午(20周周三),具体安排由计算机系负责。

试卷命题、考试时间按《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命题规定》执行。

三、试室和监考

1、各门课程考试的试室和监考教师由考试班级所在系安排。

2、公共课试卷的命题、印发及评卷,由授课教师所在系(部)、中心负责。开课系(部)、中心及授课系(部)、中心各派1名教师监考。

3、监考教师要按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系考务办公室领卷,并到试室安排座位。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试行)》,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后连同试卷装入试卷袋,交回开课系。

4、印刷室负责试卷的印刷,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各系(部)、中心、校区应重视试卷的保密工作,严防各环节出现泄密。

四、试卷的发放和回收

期末考试时间,各系设立考务办公室(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负责本系课程考试试卷的发放和回收。每门课程考试后三天内,任课教师必须将纸质成绩单及试卷送达学生所在系。

五、中专部分的考试安排

中专部分的考试由其所在系按校历自行安排。







教 务 处

20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