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职院教[2019]39号
关于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
通 知
各系、部、校区:
根据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度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原则上安排在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3日(即19周周四至20周周三)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段:上午8:10~11:50;下午14:00~16:30。
2、考查科目
由开课系于6月27日前(19周周四)自行安排各班在上课时间进行。
3、考试科目
公共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专业课考试科目:6月27日(星期四)结束功课,最后一门科目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3日(星期三)。
其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由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请各系、部将电子档考试安排表于18周周五前发送至教务邮箱(szyjwc4@163.com)备案。
二、公共课考试安排
1、《大学英语》考试时间为:院本部6月27日上午(19周周四);各校区6月28日上午(19周周五),具体安排由外语系负责。
2、《教育学》考试时间为:6月27日下午(19周周四),具体安排由心理与教育教学部负责。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考试时间为: 7月1日午(20周周一),具体安排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负责。
4、《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时间为:院本部7月2日、3日全天(20周周二、周三);新津校区7月2日全天(20周周二);东墩校区7月2日上午(20周周二); 金园校区7月3日上午(20周周三),具体安排由计算机系负责。
试卷命题、考试时间按《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考试命题规定》执行。
三、试室和监考
1、各门课程考试的试室和监考教师由考试班级所在系安排。
2、公共课试卷的命题、印发及评卷,由授课教师所在系(部)、中心负责。开课系(部)、中心及授课系(部)、中心各派1名教师监考。
3、监考教师要按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系考务办公室领卷,并到试室安排座位。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试行)》,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后连同试卷装入试卷袋,交回开课系。
4、印刷室负责试卷的印刷,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各系(部)、中心、校区应重视试卷的保密工作,严防各环节出现泄密。
四、试卷的发放和回收
期末考试时间,各系设立考务办公室(人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负责本系课程考试试卷的发放和回收。每门课程考试后三天内,任课教师必须将纸质成绩单及试卷送达学生所在系。
五、中专部分的考试安排
中专部分的考试由其所在系按校历自行安排。
教 务 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