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中心(馆):
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20〕第4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017〕第43号)、《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本)等文件精神,为落实“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高等学校应当按总体上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等要求,决定在校内开展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转岗为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专职政治辅导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岗计划
根据我院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本次计划转岗为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超过6人,转岗为专职政治辅导员不超过10人。
二、转岗申请对象
在我院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且主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本次不考虑专职政治辅导员转为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思政课教师转为专职政治辅导员。
三、转岗申请条件
申请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四)具备转岗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申请转岗为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并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包括哲学(A01)、经济学(A02)、法学(A03)、教育学(A04)、文学(A05)、历史学(A06)、管理学(A12))等相关学科],硕士以上学位。
2.申请转岗为专职政治辅导员需为中共党员,并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岁(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四、转岗程序
(一)报名
请有意愿申请转岗为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专职政治辅导员的人员于6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下材料及提交到人事处,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o_rsc@stpt.edu.cn:
1.本人填写的《转岗申请表》;
2.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政治表现材料;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材料。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将对申请人员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申请人员。
(三)组织遴选
1.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遴选方式为现场面试,面试方式为问答+试讲,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试讲内容必须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内容,具体章节自选,须提前准备试讲PPT和试讲课程的教学大纲(1页A4纸)。面试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问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专职政治辅导员遴选方式为现场面试,面试方式为问答,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面试工作由人事处(组织部)牵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建立评委库,并于面试前抽签确定3人评委小组,进行面试,并出具是否通过遴选的意见。
4.现场面试于2022年6月30日在院本部图书信息大楼6楼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由人事处提前书面通知符合转岗条件的申请人员。
(四)考察
1.通过遴选人员为转岗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专职政治辅导员的考察人选。
2.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出具是否通过考察的意见。
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察组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室工作人员组成,专职政治辅导员考察组由学生工作处(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室组成。
(五)人选确定
1.经考察合格的人选,由人事处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转岗人选。
2.拟转岗人选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办理转岗手续。
五、其它事项
申请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转岗资格。申请人员应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联系人:钟伟
附件:
附件1:转岗申请表.docx
附件2:党员政治表现材料(模板).docx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