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贷助学

时间:2019-07-05  浏览:10

1、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3、国家奖学金:按国家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及奖学金标准发放,获奖者每生每年8000元。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每生每年5000元。
5、助学金:按广东省下达的助学金标准发放,获奖者每生每年3000元。
6、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每年度评选一次,个人综合测评一等奖者奖金600元、二等奖者奖金400元,三等奖者奖金200元。
7、其他来源于社会机构、企业的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