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院突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院消防安全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学院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活动,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教育本院师生提高警惕,注意防火,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院突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每周一对本院管辖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发现火险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并制止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四、消防安全实行分工负责,各实训室、办公室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本院设施及教学管理资料的安全。
五、院突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做到三懂三会。一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懂本岗位防火措施;三懂本岗位救火方法。一会报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起火灾。
六、提倡在学院少吸烟或不吸烟,禁止在不能吸烟的地方吸烟,要求吸烟者在没禁烟的地方吸烟后,必须将烟头和火柴杆熄灭后,在能够保证安全后,方可离开。
七、全院师生应爱护消防设备及工具。消防器材必须保护完好,设置在指定位置便于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严禁私自拆卸消防器材、损坏消防设施或将消防器材和工具挪作它用。
八、全院师生不得违章用电,不得私接电源,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得在内焚烧垃圾、树叶等。
九、院团总支、学生分会在室内开展大型活动时,不得关窗、锁门,不得堵塞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在校内动用明火,必须经学生处、保卫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