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使用《教职工请假(报告、出差)单》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为简化教职工请假、公务外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等审批手续,根据学院领导指示,人事处对有关规定进行整合调整,并将有关审批表单统一调整为《教职工请假(报告、出差)单》。现先将《教职工请假(报告、出差)单》发给你们,自2019年10月1日起,教职工请假、公务外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等审批业务均使用该表单办理审批手续,涉及上述审批业务的原表单不再使用。
特此通知,请各知照。
附件:《教职工请假(报告、出差)单》
人事处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