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与教育教学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校二级心理辅导站考核工作
发布人:心理与教育教学部复审  发布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60

    1月11日上午,心理与教育教学部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校二级心理辅导站考核工作会议。根据《高等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印发<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方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汕职院发〔2023〕4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二级心理辅导站考核工作的通知》(汕职院心〔2023〕17号)工作安排,各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现场进行工作汇报,由心理与教育教学部以及各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组成的学校二级心理辅导站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评分。


 


    经考核,财经商贸学院、建设生态学院、应用外语学院、新津校区、学前教育、艺术设计学院、先进制造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考评得分90分以上,2023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



编辑:魏奇彬

初审:曾  锐

终审:曾瑞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