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校二级心理辅导站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心理与教育教学部复审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学院(校区)、各二级心理辅导站:

    根据《高等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印发〈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方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汕职院发202341)等文件精神要求,为优化学生心理健康三大工作板块,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四级预防干预体系,推进学校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将对学校各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请各二级心理辅导站按照《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方案》,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准备考核佐证材料,进行自评并提交佐证材料。

    2.成立以心理与教育教学部牵头,各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参与的学校二级心理辅导站考核工作小组。

    3.组织考核会议,考核工作小组对各二级心理辅导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采取现场评分方式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后将报送学校人事处。 

    二、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心理辅导站于1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自评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发到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心邮箱o_xlzxyfdzx@stpt.edu.cn。考核完成后评为优秀等级的辅导站将在第二年得到重点支持和表彰。


心理与教育教学部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