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职院人〔2019〕28 号
各处(室)、系(部)、中心(馆):
根据《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汕职院发〔2018〕70 号)要求,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请各部门按要求认真开展2019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作出综合评议结论和等次。并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于2020年1月8日(星期三)前和年度考核一并上报人事处。
其中,在行政部门工作但聘在教师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到任教部门参加师德师风考核。聘在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不需要参加师德师风建设考核。
附件:1、汕职院发〔2018〕70号关于印发《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2、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表.doc
3、2019年度师德师风建设考核优秀名单公示(模板).doc
4、公示情况表.doc
人事处
2019年12月31日